书画界各级协会有责任与义务去发掘吸纳有影响的民间**吗?
书画界各级协会有责任与义务去发掘吸纳有影响的民间**吗?
谈谈我的观点:
一、书画协会本身属于一种社团组织,参与这类组织是以自愿性为前提的,因此书画界各级协会对发掘民间艺术家肯定是不存在所谓的“义务”的。
二、书画协会对于发掘民间艺术家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书画协会既然是群团组织,就应该视其对书画界的广泛代表性为己任。出于这种观点考虑,为了拓展协会的代表性、行业公允性,应该积极发现和吸纳民间艺术家来扩展其群众基础、艺术源流的广泛性。
三、尽量不要过于单一化地来看这个问题。世间万物都有其内在规律,不可强求。虽然从旁观者角度来看,书画协会未能充分吸纳民间艺术家 当为憾事。但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往往正是由于部分民间艺术家没有进入这样的机构,才保留了其艺术创作素材、思路等等方面的独特性,一单进入这样的协会,有可能收到学院派、主流价值派的影响和约束,反而使得他们原本的创作路线受到了干扰,从而难以再呈现原本的“民间”特色。
所以,花园的花,山坳的花,各有其美,美美与共,才是大美。有时候,把山坳之花移到城S花园,非但美感清韵不再,连存活都是个问题。但是城S花园的园主要去知道存在山坳之花并且能够欣赏它的美也非常重要。做了个未必恰当的比喻,但愿能够帮助您的理解。

我想,经济行业有反垄断法,文化事业亦须有竞争,不要一言堂专卖店,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文化协会类于文化发展初期有好处,过了成长期,反而成了发展的障碍。现在应予以分解一条龙方式。建立以S为单位的地方同人书画文学社,全国不串联,而国家性协会只有统辖权指导权,无建构权管理权,而地方同人学会可有民间组织自办,政府不直接统一举办。这样可打断官僚化利益来源,又盘活民间文化艺术,做好改革开化。
各级书画协会即使规定有责任和义务挖掘民间**他们会挖掘吗?民间高手比他们水平高让他们情以何堪,脸面往哪里搁,况且文人相轻,骨子里透着酸腐气,所以各级书画协会为了脸面和经济利益即使有责任和义务他们也不会的。记得前几年国内有个动漫画家叫张小白她的画在国内根本得不到认可,后来她的画在日本第四届国际动漫大奖赛上获得金奖,也是目前唯一华人获得的最高荣誉。获奖后国内文化部门迫于压力主动找她颁发荣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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