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被许昌魏都区**列为被施行人

生活 3年前 阅读:20 评论:3

亚厦股份被许昌魏都区法院列为被施行人

乐居财经 彦杰2月14日,浙江亚厦粉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被许昌S魏都区人民**列为被施行人,施行标的金额为87020元。案号为(2023)豫1002执804号。案件立案日期为2023年2月13日。

  据企查查,亚厦股份始创于1989年,注册本钱13.4亿元,法定代表报酬张小明,运营范畴含室第室内粉饰拆修;建立工程施工;建立工程设想;建立工程勘察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

  亚厦股份曾涉司法案件2866起,该企业有被施行人笔录13条,被施行总金额369.89万元。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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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精彩评论
  • 2024-01-08 14:15:26

    亚厦股份被许昌魏都区**列为被告,企业形象受影响。

  • 2024-01-08 14:16:03

    面对司法机关,企业要勇于接受公正审判并尊重法律程序,该事件应提醒各方谨慎处理公司**以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

  • 2024-01-08 14:16:43

    针对此事件,我被**列为被执行人属于间接破产了吧?要注意这是逃脱社会之先前的无限责任而转移给其他公司来承担,需要认真对待并采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