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S古里东方制绒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罚10万元
旅游
3年前
阅读:12
评论:0
常熟S古里东方造绒厂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罚10万元
1月31日,常熟S古里镇人民政府做出东综罚环字﹝2022﹞第33号惩罚决定书。信誉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常熟S古里东方造绒厂超越水污染物排放原则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惩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图片来源:信誉中国(江苏苏州)
常熟S古里东方造绒厂成立于2001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郭卫国,住所:常熟S古里镇双港村。(记者 杨登基)
阅读
隐躲边栏
发布日期:2023-02-06 16:00:23 所属分类: 头条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木答案立场。
上一篇:雪润元古堆 下一篇:苏州启动2022冬天旅游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