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岫岩想交玩友

生活 3年前 阅读:12 评论:0

在不法**中,X政府用拆掉我家的房屋填平我家的坑地后(我有老文书)。在96年,既未公示,又未抵偿,也不阐明原因和用处,就凭指导的几句话,没有公示、没有抵偿,仅仅指导决定,便充公我家坑地。萧条数年后,现由我X信访局长的哥哥马福元和亲戚万国富二干部盖成门面侵吞一部门,其余部门用做向东的出路。那最末的现状能否证明X政府、疆土局充公坑地的目标!我不晓得!但我晓得!疆土局已经出具了正式字据,庇护撑持万、马的“合法利用权”。而且,又经S,X信访局开过听证会,但X政府、信访局倚仗权柄,窜改听证会的结论。如今,临漳X政府,你若何答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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