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删除我留下的QQ和MSN【已处置】

科技 3年前 阅读:17 评论:0

  斑竹,我在他人帖子的回复里留下了本身的电话和msn,费事删除下能够吗?

  帖子题目:《通知布告:召集\交友\FB\找老乡\QQ群专贴(禁水)》第四页 第383楼

  网址:

  颁发时间:2007-7-17

  回帖时间:2007-10-19

  删除原因:人肉搜索太凶猛

  费事斑竹必然删除,已经被人家人肉了

**********************亲爱的版友,您的恳求已经处置。下次请您遵守版务申请条例!----北姑敬上。

标签:申请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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