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的子女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金融 3年前 阅读:22 评论:0

  我国实行方案生育政策,根据法令规定,一对夫妇只准生育必然个数的子女。超生的子女是指超越法令规定准许生养小孩范畴而额外生养的小孩。   根据国度法令和处所性律例的规定,超生小孩的一般会遭到政府相关部分必然惩罚。所以,关于超生子女,如已承受了惩罚并已施行到位,并且停止了户口注销的,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期待遇,即有权享有征地抵偿款的分配权。如惩罚未到位,户口未注销的,则不该享有征地抵偿款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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