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S条件

金融 3年前 阅读:30 评论:0

  香港主板S场:1、财政要求:(1)过去三个财务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盈利(比来一个财政年度盈利至少2,000万港元,以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同时上S时S值至少到达5亿港元;(2)上S时S值至少到达40亿港元且比来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3)上S时S值至少达20亿港元,比来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5亿港元,且前三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营业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2、管帐原则为《香港财政陈述原则》或《国际财政财政原则》,运营银行营业的公司必需同时遵守香港金融办理局发出的《当地注册承认机构披露财政材料》。

3、营业纪录及办理层,在至少前三个财政年度有营业纪录且办理层维持稳定,在至少经审计的比来一个财政年度所有权和控造权维持稳定。

  在某些情况能够获得恰当豁免。

4、更低S值,新申请人上S时证券与其S值至少为5亿港元。

5、公家持股的S值,新申请人证券上S时由公家人士持有的股份的S值至少为1。25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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