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犯罪对妻子评先进有影响吗?

娱乐 3周前 阅读:38 评论:0

丈夫犯罪对妻子评先进有影响吗?

丈夫犯罪对妻子评先没有影响。一人犯罪一人当,丈夫犯罪,应接受**的判决,去劳动改造。妻子如果没有参与大夫的犯罪活动,有自己的事业,应该在评先时不受影响。丈夫犯罪,他一人当,与妻子没有任何瓜葛,妻子有自已的事业,工作成绩突出,在评先时不受影响。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了犯罪?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误认”,如何确认女子是自愿?还是非自愿与小偷发生“性关系”?这个问题得到解决,那么小偷的罪名就可以被确定了。是否构成“强 奸罪”,你且看下面这个真实案例。

案例分析:

2020年10月21日,家住杭州的王女士(化名)如往常一样下班后回家,这一天王女士因为工作应酬的原因多喝了几杯,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太好,回到家里后还来不及洗漱一番就匆匆躺到床上休息。

丈夫犯罪对妻子评先进有影响吗?

王女士在家有“裸睡”的习惯!平时不会把穿的衣物带到卧室里,哪怕已经醉酒迷糊了,王女士依旧还是如往常一样脱衣休息,这本来是很平常的一天,然而王女士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遭到如此的羞辱。

休息的王女士并没有意识到自家房门并没有关严实,过了没多久,王女士迷迷糊糊的感觉到客厅传来关门的声音,王女士以为是自家老公下班了,他也是经常加晚班,也就没有起身去客厅查看。

由于浑身难受,王女士也没有起身把卧室的灯打开,整个人都还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此时的王女士没有想到,客厅里的人不是他老公,而是一个入室**的小偷,此时的小偷正盯着她的卧室房门,眼睛里露出一丝疯狂的神色。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的样子,王女士感觉到老公进了卧室,并爬上了床。

王女士习惯性地往自己“老公”靠拢过去,下意识地搂着老公低声喃喃自语,接下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王女士与小偷发生了“性关系”。

大约半个小时后,处在亲热中的王女士感觉到一丝不对,急忙推开抱住自己的人,大声呵斥:“你不是我老公,你是谁”?

王女士这下子酒劲清醒了大半,一边说一边后退打开了床头灯,床上之人果然不是王女士的老公,是一个她不认识的年轻小伙子,这个小伙子见王女士看到了自己也是非常的慌乱,急忙抓起自己的衣服掉头就跑。

王女士并没有去追,她明明认为之前的男子是自己的老公,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别人呢?而且还与自己发生了“性关系”?这个转变让王女士有些不知所措,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过了好一会儿,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的王女士迅速报警,这个时候王女士才起身查看卧室、客厅的情况,卧室里还有陌生男子留下的痕迹,卧室的门大开着,客厅里也是一片狼藉,所有的柜子、抽屉都被打开,等王女士去查看家里的财物时发现已经被洗劫一空。

这个陌生人竟然还是一个小偷?

王女士并没有等待多久,警方迅速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地址到了现场,王女士家客厅有监控摄像头,根据监控视频警方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高、衣着、以及大概的容貌。

抓捕工作很顺利,王女士居住地附近有很多的监控摄像头,沿着王女士家附近调取监控视频就可以找到小偷的行踪,小偷没有逃出多远就被抓到了,手里的财物都还没来得及处理掉。

丈夫犯罪对妻子评先进有影响吗?

这个小偷叫“李某”,年龄25岁,平时没有一个正经的工作,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没钱了不想通过正道去赚钱,而是想着去坑蒙拐骗偷,以此来弄钱。

李某交代,他盯王女士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根据他的蹲点发现王女士家两人经常工作到很晚才会回来,很多时候都是喝得酩酊大醉,不S人事。

小偷王某以为掌握了王女士两口子的具体行踪,等行动的那天晚上他也没有仔细观察,就认为王女士两人还没有回来,可来到王女士家门口的李某发现大门却是半掩着的,这让李某心里疑惑,难道被其他人捷足先登了?

李某悄悄打开大门进到客厅,他发现客厅很是整洁,不像是被捷足先登的样子,为了防止意外,李某悄悄打探屋里是否还有人,当他来到客厅侧面的卧室门口时,李某的眼睛顿时挪不开了。

屋里虽然没有开灯,但借着窗外传递进来的光线,李某看到了躺着床上的王女士,此时的王女士浑身没有一件衣服,只有一层没有遮盖完的毯子,李某下意识地躲闪了眼睛,但没过多久,他迅速起了其他心思。

李某趁着王女士未发现他之前先把家里翻了一个遍,紧接着把这些东西都装进袋子里,然后他就进了王女士的卧室,他悄悄爬上床之后发现王女士并没有完全睡着,这吓了他一跳。

紧接着李某发现王女士主动搭上了自己的肩膀,迷迷糊糊的并没有发现他的身份,这让李某大喜,依着王女士的迷糊状态,与王女士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王女士发现了李某与其老公的不同,被发现的李某顿时逃之夭夭。

丈夫犯罪对妻子评先进有影响吗?

临走之前还不忘记把盗得的东西都带走。

从这个案件来看,李某一开始是典型的入室**,在**过程中他并没有惊动王女士,王女士也没有发现李某的**行为。

之后与王女士发生“性关系”并没有连续**,被发现后也没有强行带走王女士身边的东西,只带走了自己之前预先**的东西,案件属于**罪,并没有构成抢劫罪。

至于“入室强 奸罪”,李某一开始并没有承认自己的罪行,他是入室**了,可并没有“主动强 奸”王女士。

他辩解道:“你看见一个什么都没有穿的女子躺在你面前?你能够忍得住?况且我又没有主动,是她自己凑上来的,我是被诱惑的,是我自制力不够,但这并不是强 奸”。

其实李某这样说就是强词夺理!他这样做其实也是算“入室强 奸”的,完全可以构成“强 奸罪”。

理由如下:

1、王女士虽然是“裸睡”,但她是在自己家里,是在属于自己的私密空间里,外人管不着,王女士又不是在公共场合“裸睡”?李某是自己进家来的,这算不得是王女士诱惑他。

2、妇女是否被判定受到侵害,这个与本人的意愿有很大关系,只要本人没有这个意愿,你就是违背妇女的意愿,哪怕是已经取得结婚证的夫妻,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3、是否违背妇女的意愿不能只看表面现象,王女士没有拒绝的是自己老公,而李某并不是她的老公,可李某却被王女士当做了她老公,当王女士知道李某不是自己老公之后,她是拒绝的。

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要看妇女是不是能够反抗,能不能敢于反抗,是否知道反抗?当犯罪分子使用了一些药物,妇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侵害,这也能说不违背妇女意愿?并不是如此,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知道反抗。

王女士的情况类似,她醉酒导致精神状态迷糊,她并不知道李某并不是她老公,也没办法识别李某是她老公,她不是不知道反抗,而是不知道反抗。

李某冒充她老公与之发生了“性关系”,虽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但性质是一样的,这里的手段我们可以用其他代替,李某依旧是犯罪。

那天晚上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并不是王女士内心与李某的意愿,而是与自己老公的意愿,她之所以没有拒绝,是因为她以为李某是自己老公,如果王女士提前发现了不对劲,李某还能顺利与王女士发生“性关系”吗?

这明显不可能。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关系的,以强 奸罪论处并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如“强 奸”妇女情况恶劣、“强 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强 奸”妇女多人、多人“强 奸”、公共场合“强 奸”妇女的,可视情节处以十年以上****、****、或者**。

李某在明知道自己不是王女士老公的前提下与之发生“性关系”,有故意“强 奸”的目的,在王女士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冒充王女士的老公,有使用“其他手段”的嫌疑。

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药物、酒精、催眠、诱导”等等。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入户**、**财物金额较大,多次**、可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是金额特别巨大的,还有可能会被判十年以上、****等等。

李某的**金额虽然没有公布,但入室**罪是没办法洗脱的,如果金额达到一定数量,他三年以上****是跑不了的。

再加上“入室强 奸罪” ,李某最后的量刑结果应该是三年到十年****之间不等。

所以:

把小偷误以为是自己老公,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虽然说是“误认”,但小偷并不是她老公,她内心其实是不愿意的,但确是在一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了这件事。

这并不意味着小偷就不构成“强 奸罪”,在女子后续反应过来时,这个意愿就可以显现出来,她的意愿对象根本就不是小偷。

而是小偷利用女子不清醒的状态让其误判,这完全涉及到了《刑法》第236条中的其他手段,这个其他可是包含很广的,李某的犯罪事实成立,也完全构成了“强奸罪”。

其实关于“强奸罪”,我们只要记住凡是违背妇女意愿发生“性关系”的,都可以被认定为“强 奸罪”,无论女方是在何种情况之下,只要她不同意就不行。

哪怕是真实夫妻,在两人感情不和后分居达到一定的时间,在没有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也是可以被以“强 奸罪”论处的。

现在你知道了吧?哪怕是被误认,小偷也是构成“强 奸罪”的哦!

这种侥幸心理还是免了吧!触犯法律就应该受到惩罚,逃不掉的。

这事太荒唐,不过真有女子把小偷当丈夫,而且还发生了关系,养了10年孩子,知道真相后气死了!

女孩子单独外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现如今,经常有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单身的女性,如果是你单独在电梯里面,也要时刻提防,有一名男子就尾随女性进了电梯,然后强行对她进行猥亵,时间大约为20秒左右,直到电梯门突然打开了,男子才被吓走,最后警方终于抓到了他,结果却是一名有着不错工作,而且结婚生子的中年男性,关键是他还住在这周围

从这些案例就能看出,女性在单独乘坐电梯的时候,一定要加倍的小心,最好带上一瓶防狼喷雾,因为电梯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很可能遭遇咸猪手

除了上面说到的这种案例,还有一种听起来特别的不可思议,甚至可以说,连想都不敢想,那就是小偷入室**的时候,女主人误以为是自己的丈夫,结果还发生了关系,甚至生下了孩子,那么,这种情况小偷会被判处强奸罪吗?

妻子把小偷当丈夫,结果还替他养了10年儿子

有一对夫妻生了一个孩子,这本是令人很高兴的事情,但是随着孩子一天天的长大,丈夫发现越来越不对劲,儿子居然越来越不像自己,所以他每天跟妻子黄某大吵大闹的,怀疑她出轨了,但是遭到了妻子的极力反对,而且把丈夫痛骂了一顿

但是丈夫李某依然不依不饶,他觉得如果孩子是自己的,怎么长得一点都不像呢?带孩子出去玩的时候,还会遭到人们的调侃,所以这越发激起了丈夫的疑心,但是妻子保证自己根本没有跟别人发生过什么

于是她怀疑可能是在医院的时候抱错了孩子,因为这种情况,曾经也有过报道,结果他们找到了医院,但医生表示,必须出示一份鉴定结果,表明孩子都不是夫妻中任何一方的,才能证明是医院的错误,然后才能追查

显然,医生的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结果就做了亲子鉴定,发现孩子不是父亲的,但是母亲所生,这就更让丈夫暴跳如雷了,连母亲黄某都惊呆了,因为医生表示,这样的鉴定结果可以表明是妻子跟另外的男人所生

他们夫妻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丈夫就更有理由怀疑她了,毕竟事实摆在了眼前,但是妻子也表示,从来没有跟任何男人有过关系,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甚至一度想寻短见,毕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妻子黄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从来没有跟其他男人发生过关系,怎么就怀了别人的孩子呢?

于是她就仔细地回忆过去,原来是在十年前,他们夫妻发生了争吵,丈夫还把门给踢坏了,然后邻居就带了酒来他家喝酒,因为刚吵完架,妻子也是非常的愤怒,于是试着干了几杯酒

等到邻居走后,夫妻二人又陷入了冷战之中,于是他们就分房睡,因为门被丈夫踢坏了

所以在半夜的时候,闯进来了一个小偷,妻子误以为是自己的丈夫,于是二人还发生了关系,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丈夫依然气冲冲的,然后妻子说昨天晚上你都跑来跟我睡在了一起,怎么现在还有这么大的火气,丈夫一脸疑惑的说:谁愿意跟你在一起呀,谁还有心思跟你发生关系?你怕是做梦了吧?妻子以为是丈夫要面子不承认,所以没有过多的追问

后来妻子黄某发现手机跟钱包不见了,于是就报了警,不久小偷也被抓住了,但她一直误以为那天晚上跟他在一起的是自己的丈夫

所以经过她仔细的回忆,于是心里闪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难道那天晚上跟自己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是那位小偷,所以孩子是他的?

妻子误以为小偷是丈夫,然后还发生了关系,会不会判处强奸罪吗?

当时他们报了警,小偷就被抓住了,因为那个小偷是惯犯,经常偷东西,而且金额比较大,所以当时就因为犯**罪,被判处了四年的****

那么十年后,黄某夫妇发现了孩子是小偷的,他会被判处强奸罪吗?

但是他们一开始去派出所报案,办案的民警早就不是当初的了,而且民警觉得这实在是太荒唐了,根本不信,于是就没有受理,后来这事传到了所长的耳朵里,派出所的民警就通知他们去所里,当夫妻二人见到所长的时候,才发现十年前就是他办理此案的,于是夫妻二人十分的激动,请求他再次彻查

可惜小偷早就刑满释放了,一时半会根本找不到,就算当年他真的跟黄某发生了关系,但时间跨度太大,还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这就涉及到了刑法追诉时效,有的追诉期是五年,有的是十年以上,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来定,强奸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这一种犯罪性质的追诉时效在15年,所以要是当年小偷强奸了黄某,虽然过去了十年,但是依然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后来,经过不懈的努力,警方终于找到了小偷,而且跟孩子进行了DNA比对,发现孩子的确是小偷的

在证据面前,小偷如实交代了犯罪行为,最后,他以强奸罪被判处十年****

说到这里,很多人会感到纳闷,既然黄某把他当成自己的丈夫,是自愿发生关系的,怎么还要判小偷强奸罪呢?

强奸指的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发生了性关系,虽然黄某把小偷当做了丈夫,但是她的本意根本不是想跟小偷发生关系,而且小偷进入室内**的时候,看见床上躺着一名女子,衣服比较单薄,所以起了歹念,再说当时黄某还喝了酒,处在了一种醉酒的状态下,小偷扑上去的时候,她还把他当成丈夫,所以也算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如果她知道是小偷的话,根本不愿意发生关系

所以小偷的这种行为,也是构成强奸罪的,虽然小偷被判刑了,但还有一个更棘手的问题,孩子该如何呢?

因为他的亲生父亲是一名小偷和强奸犯,养育他十年的父亲只能算作养父,而且不一定能接受这是小偷跟妻子生下的孩子

后来在院方的劝说之下,丈夫才想通了,意识到是自己的脾气太暴躁,踢坏了门,让小偷有了可乘之机,所以决定好好的对待妻子和孩子,承担起丈夫跟父亲的责任,而且对孩子永远保守秘密,否则他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毕竟孩子可是无辜的

总结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妻子把小偷当成了丈夫,然后发生了关系,就可以逃脱刑事责任,只要事后被拆穿,等待着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到时候有两项罪名,一是**罪,二是强奸罪,如果两个罪名一起被揭露出来的话,将会是数罪并罚,总而言之,做人一定要堂堂正正,安分守己,千万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更不能做违背道德伦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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