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景德镇13岁女孩被杀案尘埃落定,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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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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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景德镇13岁女孩被杀案尘埃落定, 你怎么看

死有余辜,只能说这个**判决来得很慢,
让罪犯多活一天,
是对死者家属最大的残忍和折磨。
2018年1月24日,方某某(女,死年13岁)
下天晚上从XX自习回家路过汪根林租来的2单元203室门口时,
罪犯汪根林(1990年9月21日出生)以修理家中电闸为名,
请方某某帮他拿手机照明,方某某同意并进入203室帮忙。
后来汪根林产生了奸淫方某某的念头,
捏住方某某的脖子,捂住嘴,把方某某拖进卧室,
方某某挣扎并大喊大叫。
这时,方某某的母亲听到了单位404室的叫声,
也就是叫方某某的名字,下楼查看。
王根林担心犯罪暴露,用力捂住方某某的嘴,掐住方某某的脖子,
方某某机械窒息死亡,然后逃离现场。
杀人偿命,自然地义,
但是,单纯的**真的不足以缓解死者家属心中的痛恨,
对一个13岁的小生命,先奸后杀,
没有最起码的道德底线
没有做人最起码的良心 ,
这样的人,死多少次都是死有余辜,
两个字-活该!!!!
这个判决来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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