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 ?
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开展对象高度负责的立场,实事求是地在开展对象的 入党意愿书上填写本身的定见。
“入党介绍人定见” 一般应写以下内容:
(1) 对开展对象的根本观点和评价。那是“入党介绍人定见”的主体内容。填写时,
应按照党员前提,对开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量、工做表示等方面进 行认实阐发,做出全面评价,不克不及只写工做表示。
(2) 开展对象的次要缺点和不敷。对其缺点和不敷应当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要以
提“希望”的体例取代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
(3) 对开展对象入党的立场。如“我认为x x x同志已根本具备党员前提,愿
意介绍其入党(或愿意做其入党介绍人)”。
填写“入党介绍人定见”应留意以下问题:
(1) 应把在培育教育和考察过程中领会到的开展对象的表示情况详细地写出来,
不克不及笼统地写“该同志已根本具备党员前提,同意介绍其人党”。
(2) 两名介绍人应别离填写本身的定见,不克不及两人合写一个定见。
也不克不及在一名
介绍人定见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只简单地写“定见同上”或“定见下同”。
(3) 介绍人的“现任职务”,应填写目前担任的党表里职务,如担任的职务较多,
可填写更高或次要职务。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可填写职业,如工人、售票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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