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服务性商标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综合
3年前
阅读:22
评论:0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该条文中没有规定,在同一种商业服务经营上使用与他人注册服务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也是犯罪行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最基本的罪刑法定原则。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制对象只能是商品商标。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木答案立场。
上一篇:假冒专利罪与假冒注册商标有什么区别? 下一篇:假冒别人的blog怎么办?
